活動期間:
即日起 至 113年9月27日(五)止
參與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民眾皆可參與,無年齡限制
活動方式:
1. 至活動官網點選「我要挑戰」進入答題闖關 (https://asusdigitaltwins.millionasia.com)。
2. 答對7題以上即可獲得抽獎資格,不限制參加次數,但每日同一帳號答對後,僅能再重覆玩20次,隔日05:00重新歸零計算。
3. 承上,答對未滿7題者,無法獲得抽獎資料,但不限制重新挑戰。
抽獎方式:
具備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民眾皆可參與,無年齡限制
獎 品:
抽獎及公布時間:
得獎名單於9月30日下午14:00前,公布於活動網站。
注意事項:
1.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2.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行負擔。
3.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4. 贈品運送,僅限居住於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民眾。
5. 主辦單位員工不得參與此項活動。
6. 獎項不得更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活動之權利。
7. 依財政部國稅局制定之『各類所得扣繳標準』第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付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NT$1,000元整,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於活動中獎者,屆時中獎人可憑扣繳憑單之扣繳稅額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個人資料保密措施與告知事項:
1. 參加者(即以下所稱「個人」)參加本次「數位雙生大探索」闖關活動,同意主辦單位在抽獎活動及其相關事務之範圍內蒐集、處理與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且參加者本人已詳閱,主辦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所為之告知事項。
2. 主辦單位將謹慎保護個人資料,並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以維護參加者所提供資料之安全性。主辦單位之個人資料保密措施,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辦理,以善盡參與本活動或相關事務人員保密之職責。
3. 個人資料之類別:主辦單位持有參加者的個人資料,係因參加者參與主辦單位舉辦之數位雙生大探索闖關抽獎活動,所提供(或允許存取)之資料。主辦單位蒐集參加者的個人資料類別,如參加者的暱稱、電子郵件信箱、相關答題闖關記錄、參加抽獎活動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包含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並以參與本活動時,實際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準。
4. 個人資料之儲存、保管及資料安全與維護方式:主辦單位將採取謹慎措施保護參加者資料,並依相關作業規範建立個人資料庫,按業務權責指定專門人員控管資料庫存取,以保護個人資料之安全性。任何未經本活動主辦單位正式授權之人員,絕對禁止接觸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5. 特定目的:主辦單位於「數位雙生大探索」答題闖關抽獎活動範圍內,蒐集及處理與利用之個人資料,其特定目的為 :049非營利組織業務、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81其他經營合於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6.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
(i)本活動及(或)其他個別約定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ii)依相關法令所定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以期限最長者為準〉。
(2) 地區:以下第3點所列之利用對象,其國內所在地。
(3) 對象:參與本活動且具備中華民國身份證之民眾。
(4)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書面或電子檔方式。
7. 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除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但書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請求者應為適當釋明。
(3)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惟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並註明其爭議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4)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惟主辦單位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
8.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各項權利,得向主辦單位查詢行使之方式。
9. 除主辦單位為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之資料外,參加者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參加者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或是提供資料有誤或不完全時,基於本活動相關業務之執行所需,主辦單位可能無法受理其參與本活動,敬請見諒。
10.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訂保密措施與告知事項之權利,並將於本活動網站或以其他公開揭露之管道公告揭露相關訊息,修訂時亦同;若有其他相關問題,亦可隨時洽詢主辦單位。
活動小組:鄧小姐
T. +886-2-28987477 ext.86073
Email:eva.teng@asuscloud.com